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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发现伪造我集团子公司中国中药有限公司(下称“国药中药”)印章及参股公司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药材股份”)的相关公司章程、工商登记文件、股东(大)会决议文件情况,社会影响恶劣,严重损害yh533388银河合法权益。对此,yh533388银河声明如下:
1.自2016年11月起,国药中药在药材股份的持股比例持续为25%。作为参股股东,国药中药不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,国药中药既非该公司的控股股东,yh533388银河也非药材股份实际控制人。
2.针对药材股份虚构股东大会会议,伪造股东大会决议、伪造国药中药推荐董事签字及伪造、变造其公司章程等违法行为,国药中药已依法提起诉讼并获法院支持;就其伪造印章等涉嫌犯罪行为,已向公安机关依法举报,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3.国药中药已在官网上多次发布澄清声明,提醒相关主体对药材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的主体资格、资质信用、履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核,穿透审查;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,加强防范,谨防上当受骗,遭遇非法侵害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特此声明。
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5月23日